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性、针对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编制完成了《普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开展了4次书面征询意见,1次“一对一”对接会、1次部门集中修改、1次市长专题会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0月27日顺利通过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为做好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普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普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字样。
(二)电子邮件: ******
(三)联系电话:******
附件:1.普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普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