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海目古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号补遗书
至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3.2现变更为: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二、本次补遗书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注: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补遗书有异议,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出异议。
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